一、招生专业
我校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
二、招生方式
“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收和“校内人才专项计划”招收两种。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报考的相关学科中取得较为出色的科研成果。
(四)普通招收在满足第(一)、(二)、(三)条基础上还需满足如下条
件:
1.申请者为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或者 2020年 1 月 1 日以后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五)“校内人才专项计划”招收需满足《沈阳工业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基本报考条件,报考类别不限,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均可。
四、报名程序
报名分为两个步骤,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 年 12 月 28 日-2021 年 2 月 28 日。申请者登录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点击左下方“招生管理与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博士研究生网上报考系统进行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1 年 3 月 4 日、5 日。申请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部 306 房间),进行信息确认,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沈阳工业大学 2021 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核表》。
2.《沈阳工业大学 2021 年攻读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3.两名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
4.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报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学历信息查询:
(1)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流程详见 http://www.chsi.com.cn/)。
5.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6.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
7.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 2021 年入学时提交,如未能提供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8.身份证复印件。
9.在重要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以上材料由申请者添加目录,A4 纸打印并按顺序排序。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五、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学院应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通过考生提交的硕士课程成绩、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确定是否同意申请者进入综合考核。
六、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14 日,各学院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考核内容:综合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四部分,每部分满分为 100 分,总计 400 分。各部分成绩均在 60 分以上的考生为合格考生,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 5 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应全程录音录像,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学院应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体检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并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复试通过后一周之内考生上交体检表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八、录取工作
1.专家组根据考生综合考核表现决定考生是否通过申请考核,招生学院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后提出接收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
2.学校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招生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导师招生限额在通过考核的考生中确定待录取名单。合格考生数量大于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时,根据考核总分排序,对总分相同者依次按照科研能力、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最终总排名。研究生院负责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3.报考每名博士生导师的考核合格考生数量超过其招生限额时,博士生导师在招生限额内择优录取,择优录取按总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未被择优录取的考核合格考生可选择在本学科内其他招生导师名下调剂录取;考生本次考核虽达到录取标准,但因博士生导师招生限额而无法被报考导师录取,且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被本专业其他博士生导师接受调剂录取的,将不予录取。
九、相关工作
要求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
十、监督机制
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24-25494900。
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24-2549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