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 2021年学术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做好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现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符合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学术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报名要求。
(二)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应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2014 年 7 月修订)》中的各项要求,并通过各学部(学院)组织的考核。
(三)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应符合建艺学院制定的资格审核标准,并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
二、复试录取组织领导及准备工作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建艺学院2021年博士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详见学院官网,请相关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考核,同时加入QQ群:669390048,备注方式:姓名+申请导师+考号。
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外语加试工作将于2020年12月5日在我校研究生教育大楼进行。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网上通知。
注:未通过学校外语考核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不能参加学院的综合考核。
三、博士研究生复试
(一)复试时间及准备要求
1、复试时间:
1、心理测评:2020年12月7日(周一)
2、综合考核:2020年12月8日(周二)
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考生QQ群通知。
2、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进校人员必须持绿色国务院行程码方可进校。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的考生,需提前14天来连隔离,隔离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且行程码变为绿码后方可申请进校。
有天津市滨海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南省临沧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安徽省阜阳市地区旅行史的考生,提供抵连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申请进校。
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内疫情变化及属地政策及时调整。
请大工本校之外的考生,在12月2日当天11:00之前,填写入校申请链接:https://www.wjx.top/jq/98394203.aspx
注:申请中提交的附件(健康码、行程码)必须是12月2日当天的截图。
3、考场检查要求:
综合面试前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并提交《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一)。
(二)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根据考生提交的《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一),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 心理测评
考生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只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依据。
3.综合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1)硕博连读
考核由学生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进行,时长20分钟/人。具体要求如下:
a: 英文自我介绍。时间2分钟。
b: PPT工作汇报:内容为个人简历,前期工作基础及取得的学术成果,博士预期研究方向及展望等。时间8分钟。
c:考核提问。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90分,外语10分,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2)申请考核制
考核由学生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进行,时长30分钟/人。具体要求如下:
a: PPT工作汇报:内容为个人简历,前期工作基础及取得的学术成果,博士预期研究方向及展望等。时间15分钟。
①专业基础:个人基本信息、毕业院校及专业(本硕)、成绩单(本硕)、本科主要设计课作业、本科毕业设计等;
②专业综合: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博士学习的预期方向及预研计划等;
③综合能力:参加设计竞赛作品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情况(本硕)、参加学术交流及社会活动情况(本硕)、参加专业实践情况(本硕)等。
b:考核提问。
复试从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方面进行评分,各部分满分为100分,任一部分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三)信息公开
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将于复试当天向考生公布,并上网公示。
四、招生名额及录取规则
1、招生计划
建艺学院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8人(不含定向),其中硕博连读招生计划2人,“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6人。
2、排序规则
学院根据复试录取办法,参照导师招生限额、考核成绩、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心理测评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依照“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的顺序,分别按导师招生限额、学科平衡,结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者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公示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名单,由于名额原因未录取的考生可按规则排序后作为递补录取候选人一同公示,优先考虑未招到学生的导师的考生。定向和非定向考生按照排序规则分类排序。
五、录取流程
1、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2、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及其导师须于2020年12月30日前签订《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录取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关系调转承诺书》(附件二)确认录取并提交给学院郭老师;录取的定向考生须到研究生院签订《大连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协议书》。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往届考生,人事档案、离职手续、工资关系等必须全部转到大连理工大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被录取新生(应届毕业生)2021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信息公布和公示
拟录取名单第一时间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其他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以《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本工作办法由建筑与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530 0411-84706090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208学院办公室
建筑与艺术学院
附件【附件一: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docx】已下载19次
附件【附件二:大连理工大学2021年录取博士研究生人事关系调转承诺书.docx】已下载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