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西医结合学院关于开展“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0-12-01
来源:大连医科大学官网

按照学校要求,更好地为培养创新人才的博士培养目标服务,充分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根据《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修订)》精神,制定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应遵循“四个服务”、“四个坚持不懈”要求,坚持选拔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和供给侧改革,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2.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应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继续试行二级管理,相关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二、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初审结果名单

根据《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修订)》,经个人申请,学院资格审查,学院初审专家小组审核,根据考生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成绩、科研工作(硕士阶段科研成果、学位论文、SCI文章、专利、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是否有成果转化等)、专家推荐书、综合能力、学术潜力等进行综合评议,现将初审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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