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和完善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更好地为培养创新人才的博士培养目标服务,充分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根据《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的通知》,制定本招生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1.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应遵循“四个服务”、“四个坚持不懈”要求,坚持选拔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和供给侧改革,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2.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应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行二级管理,由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二、“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2020年11月17日前:申请人上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2020年11月20日:基础医学院初审
2020年11月20日: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将按要求隐去考生和导师姓名的汇报PPT于2020年11月25日12点前发送到邮箱jcyxyyb_dy@163.com)
2020年11月26日:学院组织综合考核
时间:11月26日8:30 地点:基础医学院218会议室
(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考核结束后,到研究生院招办进行现场确认,学院将参加考核考生的申请材料发给考生,考生携带材料到招办确认)
2020年11月26日: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
三、考核方式
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携身份证参加综合考核。
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内容分为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学术水平考核2部分。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根据考生提交的《政治审查表》;同时可根据需要现场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及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考核。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必须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术水平考核以面试为主,考核专家小组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加入笔试形式。考核由考生做科研汇报及答辩,具体考核流程如下:
科研汇报:考生以PPT的形式介绍既往科研情况及科研计划等。注意在PPT及汇报中须隐去考生和导师姓名,如不符合要求,影响考核,后果自负。时间以不超过10分钟为宜。
答辩:考核小组专家现场进行提问,考生回答问题。
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专业知识、科研和创新能力、外语及综合素质的考核,尤其应注意考察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录音,留存备查。面试内容包括:
(1)外语口语和听说能力(20分)
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2)专业知识 (20分)
考核对学科的整体认识,对学科前沿发展趋势框架的把握;侧重知识掌握的深入性和广泛性;结合申请者的学习经历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确定。
(3)科研和创新能力(30分)
考核科研思维、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4)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30分)
目前从事的工作情况、职业兴趣、对科研兴趣、科研潜质、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考核。
综合考核结束后,考核专家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进行打分,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四、录取
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及导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取得博士研究生资格。
五、选拔程序监督机制
1.严格实行公示制度,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考核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纪检监察电话:0411-86110042
举报信箱:dy_jjjc@163.com
辽宁省招考办公开举报电话:024-86981094, 86981076
六、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86110282;邮箱:jcyxyyb_dy@163.com
大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